「本文来源:大凉山」
西昌市-年度森林草原可燃物
计划烧除通告
为减少林下可燃物载量,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林区和草原计划烧除技术要点(试行)》有关规定,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将按照“提前设计、规范流程、突出重点、错峰烧除”原则,有组织、有计划的在西昌市境内实施计划烧除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计划烧除时间。年12月1日至年1月30日。
二、计划烧除区域。经批准的计划烧除规划范围:佑君镇、安哈镇等23个乡镇(街道)个村。
三、计划烧除对象。林下、林缘等区域的地表可燃物。
四、计划烧除要求。实施烧除前3天,由实施乡镇(街道)通过各种媒体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五、计划烧除原则。计划烧除坚持“八不烧”原则,未经审核同意不烧;气象条件不具备不烧;地形林相复杂不烧;未开设隔离带不烧;队伍未经培训不烧;无现场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应急扑火队伍在场不烧;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不烧;权属有争议未达成一致意见不烧。
六、计划烧除提示。计划烧除区域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森林草原火灾报警-1,-。
特此通告。
西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