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凉山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凉山州西昌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肖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经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帮助他人获取工程项目,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
肖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肖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肖斌履历
肖斌,男,回族,年9月生,四川西昌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7月至年1月,在西昌市地税局工作;
年1月至年4月,任西昌市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
年4月至年6月,任西昌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
年6月至年2月,在西昌市地税局东城税务所工作;
年2月至年5月,任西昌市地税局西宁税务所副所长;
年5月至年1月,任西昌市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年1月至年6月,任西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年6月至年7月,任西昌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年7月至年4月,任西昌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年4月至年12月,任西昌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年12月至年7月,任西昌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年7月至年2月,任西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
年2月,任西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编辑:孙露青黄志航
统筹:王长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