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苏州园区(甲乙类)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通知,-08生效
自年7月开始,住房公积金基数上下限调整为-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08。
(二)关于调整珠海市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年度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元;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元。即:元-元。执行时间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附: